东方市2024年佳西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方市2024年佳西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龙昆南路52号润德商业广场(A、B区)铂领公馆21层2105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S2024-F025
项目名称:东方市2024年佳西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6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方市2024年佳西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监理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且保修期结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环保类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5)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6)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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