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中医院-临床医学中心一批设备购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临床医学中心一批设备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 为满足我院临床医学中心工作需求,采购临床医学中心一批设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631.48万元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国产产品30日历天内交货、进口产品60日历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 三亚市中医院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部分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同一包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5)若投标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
(6)投标产品为进口的,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产品的有效授权。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