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2024-2025年电缆设备框架采购(第一标段)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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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新能源2024-2025年电缆设备框架采购(第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CGN-
202409240001)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包件1:1-35kV电力电缆,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数量以供货范围为准。第一标
段:风电业态(一区)+光热业态;预估容量300万千瓦。第二标段:风电业态(二区)+独立储能业
态;预估容量300万千瓦。第三标段:光伏业态(一区)+抽蓄业态+燃气业态;预估容量300万千瓦。
第四标段:光伏业态(二区)+制氢业态;预估容量300万千瓦。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划分与授标原则:中广核新能源2024-2025年电缆设备框架采购划分为2个包件;共计分为5
个标段(含海上项目的陆缆部分,不含海上项目)。如下:
包件1:1-35kV电力电缆
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数量以供货范围为准。
第一标段:风电业态(一区)+光热业态;预估金额:2亿元,预估容量300万千瓦,储备容量300
万千瓦。
第二标段:风电业态(二区)+独立储能业态;预估金额:2亿元,预估容量300万千瓦,储备容
量300万千瓦。
第三标段:光伏业态(一区)+抽蓄业态+燃气业态;预估金额:2亿元,预估容量300万千瓦,储
备容量300万千瓦。
第四标段:光伏业态(二区)+制氢业态;预估金额:2亿元,预估容量300万千瓦,储备容量300
万千瓦。
注:
风电业态(一区):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北京、天津、河南、山西、河北、安徽、山东、青
海、陕西、甘肃、辽宁、江西等十五个省市所属项目。
风电业态(二区):云南、新疆、上海、浙江、贵州、湖南、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西藏、
宁夏、江苏、福建、广东、海南等十六个省市所属项目。
光伏业态(一区):云南、浙江、安徽、河南、河北、黑龙江、甘肃、宁夏、陕西、吉林、内蒙
古、青海、北京、天津、上海等十五个省市所属项目。
光伏业态(二区):新疆、辽宁、山东、山西、西藏、重庆、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
江苏、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十六个省市所属项目。
风电电缆适用范围: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所有陆上风力发电项目,海上风力发电项目的陆上部分
(含配建储能部分),风力发电容量占比最大的一体化项目。
光伏电缆适用范围: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所有光伏发电项目(含配建储能部分,不含海上光伏发
电项目的海缆部分),光伏发电容量占比最大的一体化项目。
新业态电缆(光热业态、独立储能业态、制氢业态、抽蓄业态、燃气业态)适用范围:全国,包
括新建、改建或扩建的独立储能项目、抽水蓄能项目、光热发电项目、氢氨醇、综合能源等新型项
目,光热、储能、制氢、抽蓄、燃气容量占比最大的一体化项目。
包件2:光伏专用电缆
第五标段:光伏专用电缆(全国);预估金额:2亿元,预估容量600万千瓦,储备容量600万千
瓦。
特别说明:上述两个包件所有标段因项目成熟度存在差异,实际执行容量可能增多也有可能减
少,投标方需知悉并接受存在的容量差异。预估容量对应的合同预估金额执行完毕后,招标人与中标
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启用备用容量,备用容量对应的合同权利与义务同预估容量。
授标原则:
包件1授标原则: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包件1全部四个标段的投标,且相同型号及技术要求的设备
在不同标段中,不得出现不平衡报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每家投标人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不得兼
中。每个标段单独评标,当多个标段中N个标段(N≥2)综合得分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依据项目
整体(本包件内所有标段)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最终中标人。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
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
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上述原则调整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中标候选人仍按综合排名顺序
推荐。
包件2授标原则:授予综合评分第一名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范围为:包件1:第一标段:风电业态(一区)+光热业态。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框架合同签订到2025年12月31日,投标人的交货进度必须满足招标人进度的要求。
设备到货时间:按订单合同,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设备交货地点:中广核新能源风力/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除应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及TUV认证外,其认证生
产范围还应涵盖供货范围。
3.财务要求:具有提供近连续三年(2021-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4.业绩要求:
包件1业绩要求:近连续三年(2021年至2023年)应有不少于20个生产标的货物或类似货物(限
35kV,且至少有一个合同包括本次招标的最大截面)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每个合
同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含分项金额)、签订时
间、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扫描件。
包件2业绩要求:近连续三年(2021年至2023年)应有不少于20个光伏专用电缆的业绩,且单个
合同供货量不低于500km。每个合同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
同金额(含分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扫描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
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
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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