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陕西国铁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国际港智能化铁路场站及保税集结能力提升项目EPC采购公告
陕西
-西安市
西安局集团公司陕西国铁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国际港智能化铁路场站及保税集结能力
提升项目 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国际港智能化铁路场站及保税集结能力提升项目 (EPC)已 由 西港经发〔2024〕89号 批准实施, 项目业主为 西安港集结中心建设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陕西国铁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安国际港站区内。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 项目 西安国际港智能化场站智能化硬件安装及信息系统软件服务搭建,主要建设西安国际港站北侧综合物流中心、南侧集装箱中心站及普货区智能化场站系列工程,主要包括园区综控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生产一体化管理子系统建设、综合服务智能化管理子系统建设、堆场数字化管理子系统等,同时新建南货场、北货场大门各一幢,改迁国际港南北出入口,改造部分道闸、围墙、门房及相应供电设施。
2.3 工期要求:本项目为总承包,工期 180 日历天 。
2.4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并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等其他现行部颁及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 : 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5 资金来源: 企 业自筹。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
3.1.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和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3.1.3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2家 , 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 牵头人 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联合体成员方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应满足其承揽的分工要求 。 若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按照专业分工确定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 财务要求 : 投标人需(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投标人近 3年(20 21 年~ 202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 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所提供财务报表的时间 为 自成立之日起截止至投标日期前一个月 。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
投标人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列入禁止投标的“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4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货场或站场铁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
(设总)
:具
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
上
技术
职
称
。
施工负责人:具有信息或铁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年(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需具有铁路货场或物流基地智能化项目业绩至少一项。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具有铁路货场或物流基地智能化项目业绩一项且设计单位具有铁路项目设计业绩一项。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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