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乌苏镇人民政府抚远市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抚远市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883]hjgczx[CS]20240002
项目名称:抚远市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3,896.6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抚远市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493,896.67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抚远市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抚远市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承诺。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技术负责人 1 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施工员(工长)1 人、质量员(质检员)1 人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小班子必须是相关专业且证企相符)提供全体项目班子人员近三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已达到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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