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房建公寓段花岗岩石材、玻璃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招标公告
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房建公寓段花岗岩石材、玻璃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XAFJGYD-2024-0009)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房建公寓段花岗岩石材、玻璃购置项目招标人为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白色安全线砖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房建公寓段花岗岩石材、玻璃购置采购明细表 备注: 1.本项目为协议采购,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供应数量根据供货期内发布的订单为准。合同执行期内采购数量履行完毕,合同即终止;合同到期后采购数量未履行完毕的不再履行,合同即终止。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3.中标人应结合自身地域情况做好供应规划,不得因环保治理因素造成断供。由此原因造成断供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并提供相关材料; (3)所供材料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需提供投标产品合格证; (4)投标人可进行现场查勘(高铁站联系人周工:,西安车站联系人蔡工:); 包件2: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并提供相关材料; (3)所供材料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需提供投标产品合格证; (4)投标人可进行现场查勘(高铁站联系人周工:,西安车站联系人蔡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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