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云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6个风电场扩建项目设备监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红河州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397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6个风电场扩建项目设备监造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云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云南省红河开远市、个旧市、昆明市、丽江宁蒗县
2.2 项目规模: 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大黑山风电场扩建项目监造服务工期,计划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相对计划工期为304天;
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监造服务工期,计划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相对计划工期为153天;
莲花山风电场扩建项目监造服务工期,计划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相对计划工期为274天;
猴子山风电场扩建项目监造服务工期,计划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相对计划工期为153天;
孝母山风电场扩建项目监造服务工期,计划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相对计划工期为243天;
火木梁风电场扩建项目监造服务工期,计划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相对计划工期为153天。
具体监造进场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设备出厂放行单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6 个风电场扩建项目设备监造服务 (CHDTDZ046/16-QT-39701): 华电(云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6 个风电场扩建项目风机 79 台、叶片( 79 套)、塔筒( 79 套)及法兰、锚栓笼( 79 套)、箱变 79 台、 5 台主变 5 套 GIS 整套设备监造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6个风电场扩建项目设备监造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风力发电站设备甲级设备监理资质;
9.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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