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智能煤矸石分选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智能煤矸石分选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50-ZB-24091138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智能煤矸石分选系统 ( 招标项目编号: JNA150-ZB-240911384 ) 已由 晋控投资字【 2024】286号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 “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 : 在莲盛煤矿地面筛分楼侧面安装智能煤矸石分选系统并与原筛分楼、栈桥煤流系统对接,完成煤矸分选工作 。 现场条件如下:
( 1)供电系统:智能干选系统总用电负荷≤500KW(矿井高压供电容量有限),主要电气设备支持660V电压等级,其它控制或辅助设备允许使用380V/220V电压等级。
( 2)现场用地条件:由于该项目是在原筛分楼侧面另加平台安装,可利用空间长20米×宽7.5米×高15米(高度可根据中标厂家产品不同,做调整),投标方要根据用地条件合理选型,设备既要满足原煤处理量,又要满足安装用地条件。分选系统配置的滚轴筛(正弦分级筛)可利用原筛分楼三楼场地进行安装。
( 3)原煤经煤矸分选系统拣出的块煤必须经破碎机(分选系统配置)处理后返回原上仓皮带,分拣后的矸石必须返回原有矸石皮带
( 4)该系统与原煤流系统合理布置,具有衔接性和可快速切换模式(即当该系统故障短时间无法恢复时,可把煤流切换到原系统,不得影响生产)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名称: 智能煤矸石分选系统
标段(包)内容: 智能分选系统设备供应、设备安装(含拆除旧设备、安装
新设备、起吊设备等所需工程机械)以及智能干选车间、上煤转载点, 1#上煤栈桥、2#上煤栈桥、精煤皮带栈桥、矸石皮带栈桥等建筑工程的建筑 。 其中:
( 1)智能分选系统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系统组成:
滚轴筛(正弦分级筛)、布料系统、带式输送系统、 X射线识别系统、视觉辅助定位系统、数据采集处理及喷吹系统、供风系统(空压机2台,1备1用、储气罐2台,1备1用)、破碎机、控制和显示系统、计量系统、测速系统、除尘系统、辐射防护系统、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转载皮带。
( 2)智能干选车间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主体3层,建筑高度14.8米,钢框架建筑结构,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式基础。
( 3)上煤转载点为4×4×16m、4×4×20m,钢框架结构。
( 4)1#上煤栈桥建筑面积约91平方米(水平投影),建筑层数一层,钢框架支架,钢桁架结构形式。
( 5)2#上煤栈桥建筑面积约53平方米(水平投影),建筑层数一层,钢框架支架,钢桁架结构形式。
( 6)精煤皮带栈桥建筑面积约113平方米(水平投影),建筑层数一层,钢框架支架,钢桁架结构形式。
( 7)矸石皮带栈桥建筑面积约57平方米(水平投影),建筑层数一层,钢框架支架,钢桁架结构形式。
( 8)空压机及储气罐如需厂外布置,需对场地进行平整并浇灌厚度不小于10cm的混凝土平台,并搭建遮阳阻燃彩钢棚。
招标范围:智能分选系统设备供应(各系统主要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设备安装(含拆除旧设备、安装新设备、起吊设备等所需工程机械)以及智能干选车间、上煤转载点, 1#上煤栈桥、2#上煤栈桥、精煤皮带栈桥、矸石皮带栈桥等建筑工程的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消防、电气(照明、防雷接地系统)施工工程,以及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2.3 建设地点: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2.4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天内完成 。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 01 标段:智能煤矸石分选系统,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 矿业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 1)近年指:2021年 8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 2)类似业绩指:含智能煤矸石分选系统内容的工程总承包 ( 或施工 ) 业绩。
(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