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二校沈北分校购买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文艺二校沈北分校购买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9-29 至 2024-10-11
撰写单位:
撰写人:
李成
(文艺二校沈北分校购买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艺二校沈北分校购买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文艺二校沈北分校购买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06,325.00
最高限价(元):3,306,325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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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沈北分校 位于沈阳市,学校教职员工 197 人( 包含幼儿园 56人 ),学生 1556 人。由于现在学校的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合同期将满,所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将继续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公开对外招聘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有经营学校食堂服务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进行管理,为我校师生提供早餐和午餐服务。
二、付费方式及相关约定
1、教工、学生食堂年预算 约 为 3306325 元 。 费用构成 : 学生午餐费用: [(一至二年级学生总 人数 ×每餐 8 元 ) + ( 三至六年级学生总人数 ×每餐 8.5 元 ) ] ×每月2 2 日 ×9个月计算;教师早午餐费用:人数×每 天 ( 15+2) 元 × 220 日计算;学生按月结算、教师按学期结算。师生独立核算(最终以实际人员、实际天数结算为准)。
本项目以 固定餐标方式 进行报价,(包含工资、相关社会统筹保险、税金、福利、餐饮、保险、服装款、工具物料、垃圾收集清运、设备维修保养费用等),签订合同后,学生每月进行 一 次结算,教师每学期进行 一 次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年度总金额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支付条件:服务满足服务标准,校方检查合格。
支付要件: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2、燃油费、水、电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自行缴纳。
3、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保养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自行购买、安装和使用,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委托服务期满后自行处置。
4、委托服务期内因服务需要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改动的,须报采购人批准后方能进行,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委托服务期满后,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准拆除、改动原有设施。
5、委托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中标(成交)供应商要保证教工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委托服务期间教工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及时维修维护,并承担费用。
6、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所有费用。
7、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三、服务人员与保障
1、中标(成交)供应商需要根据教工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能够保证早、午餐正常开展。
2、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3、中标(成交)供应商所雇佣的所有食堂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其他要求
服务年限: 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学期的期中、期末组织学生、学生家长、教职工及营养学专业人士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卫生条件等服务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低于 85%,采购人监督整改,直至达到采购人满意。连续二次调查低于85%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地点: 文艺二校沈北分校(沈北新区聚农路 31号) 。
五、执行标准
委托服务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中毒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保证食品安全, 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并 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委托服务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 在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遵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的通知》(辽市监联【 2023】19号)、教育部《校园视频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六、责任状
1、委托服务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如食物内屡次出现异物,家长、 教职工 调查问卷满意度在 50%以下, 采购人 有权终止合同。 采购人 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委托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 人员 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委托服务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行 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供餐标准
1、就餐时间: 教师早 餐: 6:40- 8 : 0 0;师生午餐:11: 5 0-1 2 : 3 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食谱(前一周和学校沟通下一周食谱,学校同意后周日发布下周食谱 , 以每周下发食谱为准 )包括但不局限:
早餐: 不少于一 种类型的粥; 两 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 疙瘩汤 、面条等);鸡蛋; 一种饮品 ;不少于 两 种菜。早餐餐饮根据季节和口味相对适量调整。
午餐: 主食: 米饭;菜品: 一 个荤菜、 两 个素菜。
菜品: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鸡肉类每周不能超过 1 次。 牛肉不得少于 1次,猪肉常态。
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滑熘肉片、溜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苔炒肉、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土豆炖牛肉、锅包肉、肉片木耳、葱爆羊肉、炸鸡腿、软炸鸡柳等;
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芹菜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八 、原材料标准要求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执行标准GB/T1355-2018,各地区执行标准不同,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执行标准GB/T 1355-2021,各地区执行标准不同,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执行标准GB2760-2014,各地区执行标准不同,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执行标准GB/T 1535-2017,各地区执行标准不同,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质量优等的厂家为主。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12、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3、以上所有的食材进货渠道正规(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记录及进货渠道证明。
14、每日菜品需要进行单独留样保存不少于48小时,校方有权对食堂所有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
九、 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管理员) 1人,中式烹调师(厨师)2人、中式面点师1人、营养师1人、健康管理师1人、食品安全员1人、切配4人,零活8人(如师生人数增加较大,中标人应根据师生人数变动情况,对应增加项目服务人员数量)。
( 1)项目负责人(管理员)1人:年龄5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管理、沟通能力,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统筹安排食堂工作能力,预防、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 2)中式烹调师(厨师)2人:懂得食品的营养搭配,3年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如教职工、学生对菜品口味满意度不到50%,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厨师。
( 3)中式面点师1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5年以上面点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如蒸食,烙饼,烤制中西糕点等多种风味面食,对精细搭配、营养有一定研究。
( 4)营养师1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对精细搭配、营养有一定研究。
( 5)健康管理师1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2年以上工作经验,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 6)食品安全员1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2年以上工作经验,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 7)切配4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吃苦耐劳,3年以上切配工作经验。
( 8)零活8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 9)人员按实际需求调配。以上人员要求可靠、本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习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本人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行为不偏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学期的期中、期末组织学生、学生家长、教职工及营养学专业人士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卫生条件等服务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低于85%,采购人监督整改,直至达到采购人满意。连续二次调查低于85%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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