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苏庄三里共创大厦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WXD-2024-144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3.57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7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制作销售本项目标的的技术、人员、能力等。(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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