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凤凰大道项目钢材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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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凤凰大道项目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编号:SWFGS-202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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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凤凰大道项目,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承建,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重
庆分公司设备物资供应中心作为招标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主要物资公开招标工作。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挂网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二期—凤凰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横沥镇及珠江街,主线整体呈南北走向
,北起市南路,南至珠江大道。支线珠江大道改造范围从苏下路至凤凰大道。本项目为凤凰大道进港大道(不含该节点)~凤凰一桥段施工内容,
起止里程FHK3+540~FHK5+520,道路总长约1.98km,包含5个节点。
2.2 招标内容:详见附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
业法人资格。钢材包件接受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
3.2.2生产能力:制造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3.2.3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钢材包件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代理
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3.2.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如供货合同(需附一张与合同对
应的发票)等。
3.2.5质量保障:生产商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1个关于投标产品
质量合格的试验报告。
3.2.6履约信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1个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
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物资招标、供应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
3.2.7其它要求:代理商在资格声明中填制7.2和7.3表,经销商在资格声明中填制7.4表。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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