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司新能源公司益阳市沅江市安宁垸生态渔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益阳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公司新能源公司益阳市沅江市安宁垸生态渔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9880,招标人为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益阳市沅江市安宁垸生态渔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沅江市琼湖街道榨南湖村和万子湖村,初步规划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95.440 76 MWp,交流侧并网容量为70MW。场址地理为28°47"56.12″N,112°23"31.1″E,海拔高度约为30m。各鱼塘水域均为人工养殖渔场,比较适合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本项目交流侧拟规划装机容量 70MW,直流侧装机容量95.440 76 MWp。工程拟选用使用 590Wp组件,组件数量约为161764块, 光伏支架采用柔性支架形式的设计方案 ,共包含 20个3.3MW、1个4.0MW的光伏发电单元。采用3回35kV集电线路接至新建110kV升压站,经升压后,以一回110kV线路并网,采用全额上网发电模式。
新建 110kV 升压站电气主接线采用线变组接线方式, 升压站配置 1台 70 M VA主变压器、 1套 110kV 户外 GIS、 1套 35kV动态无功补偿 及 FC 装置, 35kV电气主接线 采用单母线接线,35kV母线设光伏进线3回,出线1回,PT1回。
本次新建 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安宁垸 新建 的 110kV 升压站,止于在建的 110kV瞎公塘变电站,线路路径长度约11.5km,全线单回架空,工程导线采用1×JL3/G1A-300/4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复合光缆,新建杆塔 约 45基。
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项目, 共 1个标段 。 招标范围: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光伏场区: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 ( 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甲供 ) 、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箱变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完成 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 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按照规范完成场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
( 2 ) 新建 110kV升压站:勘察设计、 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场内道路、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 所有 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 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升压站并网和验收等各种证照手续办理、 并网 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按照规范完成站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
( 3 ) 完成送出工程的所有工作但不限于:
按批复的接入报告的要求完成: 送出线路的勘察 设计 及审查 、 线路 核准、提交合规性资料、 建设用地, 地面附着物的 清理赔偿 、协调、 设备采购、 施工、验收等 所有 工作。投标方依据送出线路长度按照单位公里数报价,暂按 11.5 km送出线路长度进行报价,待接入系统报告批复后,按实际设计的线路长度根据单位公里数报价据实结算。
包括本工程按照接入批复要求 建设 送出线路,接入 110kV升压站 工程以及 对侧间隔改扩建工程 。
( 4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 材料 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 /技术 监督、新能源场站涉网试验(主要包括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 /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惯量响应和一次调频测试、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 逆变器 / SVG 单机建模及 仿真验证、电压 / 频率适应性能力验证、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其他测试、以及 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测等输变电工程进入正式运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试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
( 5 )负责进场道路、设备堆场、施工供水、供电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临时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定期维护、退场复垦等工作。
负责 所有设备及材料 ( 含甲供设备及材料 ) 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 资料提供 等。
( 6 )负 责与本项目相关各项专题的专项申报、实施(含过程监测)、评价和验收(含检查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 质量监督 、 技术监督、 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 安全设施 、供电、防雷接地。除招标人已开展的专题(见第六章附件一)。
( 7 ) 负责工程 建设 范围内 所需的 征 租 地、施工临时租地及 协调 费 ( 除升压站永久征地、光伏场区正式租地外 ) 、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 鱼塘清塘倒运及渔业补偿、 施工临时占地赔偿 、 路桥加固及线路杆迁等 ;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 、地方政府协调 和施工 过程 协调等工作。同时 投标人 负责 协助 办理项目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等 权证手续 等 。
投标人 需详细勘测现场,自行负责设计弃渣场选址,并办理好临时用地手续(国土、林业),按要求做好复绿并按要求通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并在水保、环保等专项验收时同步完成变更手续 办理(含重大变更) 。所有因 投标人原因 未办理好合规性手续造成的一切影响及处罚 由投标人 负责。
投标人 应在交钥匙的基础上实施和完成所有工作和服务。若因 投标人 办理的 手续证照不符合监管要求导致项目公司受到处罚,由 投标人 承担项目公司相应损失。
( 8) 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 , 质保期从通过达标投产开始计算时间。重要设备及结构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保修。
( 9 ) 投标人需缴纳政府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资金,该费用为投标人代缴,如后期因政策原因无需缴纳或退回,该费用应退还给招标人。
投标方应 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方负责。
(10) 投标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 承包人在工程期间为 招标人 在项目现场提供一辆越野车服务、现场为 招标人 预留 两 间办公室和一间会议室做为临时办公场所,办公室需至少满足四人同时办公条件,各配置 4工位办公桌椅、空调、网络 、打印机及其它必要办公设施 ,会议室面积需不小于 40平方,配置容纳16人开会的会议桌、椅和空调、 投影仪 等必要会议设施,为 招标人 提供 4 间宿舍(含床上用品、网络、电视、空调、热水)、不低于 四 人的食宿。
2. 1 . 3 服务期:预计 2024年 11 月 3 0 日至 202 5 年 11 月 30 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总工期为 1年 , 预计 202 5 年 11 月 3 0日前 全容量 并网。
2.1.4项目地点: 湖南省沅江市琼湖街道榨南湖村和万子湖村。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具2份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满足对应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6.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6.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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