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桥生产园区冷水机组更新项目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洋桥生产园区冷水机组更新项目
招标公告
就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桥生产园区冷水机组更新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编号:ZH240243/01 )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 洋桥生产园区冷水机组更新。
招标内容: 按照建设银行要求整体完成洋桥生产园区A、C座6台冷水机组设备更新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老旧设备拆除及回收、新设备供货、运输安装及配套实施、现场测试调试、验收交付及质保服务等全部工作,保证更新后的冷水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备2021至2023年度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处于建设银行内部巡视、监察等调查过程中,可能严重影响建设银行声誉或权益;
(4)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0 投标人为拟投标水冷磁悬浮变频离心机组的原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只能代理一个原厂商参与本次投标,需提供该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原厂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承诺,若最终中标本项目,由投标人与建设银行签署采购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1 投标人本次拟投标产品同品牌的水冷磁悬浮变频离心机组具备数据中心案例,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作为证明,须包括以下要素:(1)最终用户为数据中心(包括但不限于算力中心、机房楼等。如合同或框架协议不能体现数据中心信息,可以提供使用单位或采购人出具的加盖印章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2)采购内容需包括本次投标产品同品牌的水冷磁悬浮变频离心机组且制冷量不小于1000冷吨(或不小于3517kW)(如合同或框架协议未体现制冷量信息,可以提供说明书、官网截图等公开材料证明)。
2.1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备国内数据中心水冷冷水机组安装案例,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作为证明,须包括以下要素:(1)最终用户为数据中心(包括但不限于算力中心、机房楼等。如合同或框架协议不能体现数据中心信息,可以提供使用单位或采购人出具的加盖印章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2)采购内容需包括水冷冷水机组;(3)签署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以后。
2.13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14 投标人本次拟投标产品具备有效期内的(1)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15 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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