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二次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山东
-烟台市
华能山东分公司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二次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9-1-280 )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山东分公司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二次设备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烟台牟平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
2.2 规 模: 504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二次设备招标标段包1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海上升压站、陆上运维中心涉及的二次设备。具体包括:海上升压站、陆上运维中心综合自动化系统、直流电源系统、智能一体化监控管理平台、综合通信管理终端、程控交换系统、无线通信及应急通信系统、卫星通信系统、场内光通信、系统通讯、调度自动化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设备、设施及软、硬件。
2.5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海上升压站生产基地和陆上运维中心。
2.6交货期:送至海上升压站的设备为合同签订后60天,送至陆上运维中心的为合同签订后7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与所投综合自动化及保护系统设备相同品牌、相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包含型式试验内容的检测(检验)报告。
3.2.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套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海上风电项目综合自动化及保护系统合同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