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5年营销业扩物资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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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5年营销业扩物资框架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YT2024-NH188M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项目名称: 广西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2025年营销业扩物资框架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 YT2024-NH 188 M ) , 招标人为 广西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预计采购金额 1368.3万元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营销业扩项目物资 。
2. 2 招标范围:广西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2025年营销业扩物资框架 采购 ,具体详见附件《货物 需求 一览表》。
2. 3 交货地点:送达至需求方指定地点(广西区内,以合同约定地点为准)。
2.4 交货时间:正常情况要求供货方在收到需求方供货通知后 10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2.5 应急供货:应急情况要求供货方在收到需求方供货通知后 72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2. 6 框架采购说明:
1)合同期满,实际结算总金额达到预计采购总金额的90%-110%时即应提前终止该供应商的协议,招标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因单方解除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
2)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①投标人注意:本次框架招标的标的仅为公司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需求,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数量及中标人履约服务情况,对委托业务量适当调整,在后期履约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需求增减,中标服务费不做调整,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②合同期满,实际结算总金额未达到预计采购总金额的90%,可延长合同有效期,直到实际结算总金额达到预计采购总金额的90%~100%范围时,由采购方书面通知即可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合同期未满,实际结算总金额达到预计采购总金额的110%的,由采购方书面通知即可终止框架协议。
③标的物配送周期: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为准,特殊情况下要求提供应急服务除外。
2.7中标数量限制:本项目设置中标数量限制,同一中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
2.8标包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划分2个标的4个标包,具体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标的)的投标。
(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本项目非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的合法授权或者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书等)。
( 6)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相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相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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