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莱芜中铁实业有限公司净水机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山东
-济南市
(济南局-莱芜中铁实业有限公司净水机采购(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LWZT2024-ZB-17-1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济局-莱芜中铁实业有限公司现就济南局-莱芜中铁实业有限公司净水机采购(二次)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净水机1台( 纯水产量120L/h、制水通量800G、工作压力0.4-0.7Mpa,抑菌工艺臭氧+紫外线,额定功率345W,灌装速度7L/min,额定总净水量100m³。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及信誉要求 3.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整改期内; 3.1.3 理解并遵守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的规定及要求; 3.1.4 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3.1.5 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一般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1.6 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执行国家税务部门规定利率; 3.1.7 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济南局集团公司不良信用通报期;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不存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3.1.8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1.9 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10 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1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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