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与用友NC核算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与用友NC核算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9-1-326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与用友NC核算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 48-1 盈都大厦 A 座 23 层。
2.2规模: 根据集团公司财务共享项目建设的整体安排,为在京二级单位及其所属基层企业的与费用报销(含对私、对公报销)一体的现代商旅服务上线财务共享平台,为确保顺利实现工作任务,需推进集团财务共享平台与用友 NC 核算系统集成开发等配套项目建设,本项目主要业务范围为与费用报销一体的现代商旅,即通过与财务共享平台费用报销模块的深度集成,实现差旅申请、审批、预订、报销、核算、结算、对账全流程打通,为员工提供免垫资、免贴票、便捷的机票、酒店、火车、用车预订服务。
2.3招标范围 : 系统集成服务,统建用友 NC 核算系统、二级单位自建用友 NC 核算系统与财务共享平台集成,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5服务地 点 : 同建设地点。
2.6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CMMI3级及以上的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与用友NC系统集成类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含合同首页、能反映实施业绩的关键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