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中科炼化化工二部EVA装置对苯二酚年度框架公开招标对苯二酚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科炼化化工二部EVA装置对苯二酚年度框架公开招标对苯二酚(招标编号:NWZ241011-0803-032022) , 招标人为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对苯二酚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对苯二酚 | 24.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生产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中间商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3)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有效,委托第三方物流,需提供签订的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年)对苯二酚供货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份供货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按合同清单顺序提供每笔合同的首页(能显示合同编号、采购方、合同物资和总金额)、签字盖章页及合同明细页,清晰可辨认。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承诺供货质量满足使用企业技术要求,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和满足招标质量指标的产品出厂质量分析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21时15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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