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南分公司新能源集中式项目可研审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华能河南分公司新能源集中式项目可研审查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9-2-411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河南分公司新能源集中式项目可研审查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华能河南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发的10个集中式风电或光伏项目的可研审查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出具可研审查意见。
服务期:(1)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取得正式的十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报告为止;
(2)自合同生效,每个项目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天内组织召开可研审查会议,结合项目的基础条件和实际情况,针对项目可研报告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及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项目可研经审查专家确认无误后5天内提交正式的可研审查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个及以上集中式风电或光伏项目可研审查业绩。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