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供电段沪昆线长安镇站、斜桥站、临平站、乔司出发场灯塔大修项目投光灯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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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供电段沪昆线长安镇站、斜桥站、临平站、乔司出发场灯塔大修项目投光灯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913)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供电段沪昆线长安镇站、斜桥站、临平站、乔司出发场灯塔大修项目投光灯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供电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投光灯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营业范围: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 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提供通过CMA计量认证和CNAS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所投标产品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铁路、机场、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对应的供货合同。 5 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 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2)必须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两次公告不成功的,转为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营业范围: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 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提供通过CMA计量认证和CNAS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所投标产品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铁路、机场、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对应的供货合同。 5 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 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2)必须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两次公告不成功的,转为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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