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726]ZYZX[CS]20240003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2,147.5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292,147.58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须提供承诺书)。
(3)班组机构人员配备最少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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