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太谷区(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江西
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太谷区(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9-1-320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西省 晋中市太谷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太谷区(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拟建设规模为交流侧 60MW ,直流侧不少于 78MWp ,光伏场区址附近建设一座 220kV 升压站,自建约 5 公里外送线路。项目建设主要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及集电线路、 220kV 升压站、送出线路、对侧间隔改造及其它施工辅助工程等组成,具体接入系统方案待接入系统批复后确定。
2.2 服务期限:
本标段自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开始勘察设计作业书面通知文件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所有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全部完成止。
2.3 项目规模:交流侧 60MW ,直流侧 78MW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太谷区(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5 招标范围:
太谷区华能(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含送出工程及对端改造),包括升压站电气工程、光伏场区工程、交通工程、送出工程、集电线路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建设涉及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设备技术规范书、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其他相关审查设计文件的编制,提供施工技术服务及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配合协调电网、政府等相关部门审查,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含电网公司)审核,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勘察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 、勘察:全部太谷区华能(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勘测工作,并依据招标人“智慧基建管理细则”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对勘测工作进行管理。
第一、 测绘
( 1 )招标人应在开始勘察前 7 日内,向勘察人提供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和书面资料等;勘察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委托人要求的基准点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进行测绘。
( 2 )勘察人测绘之前,应当认真核对测绘数据,保证引用数据和原始数据准确无误。测绘工作应由测量人员如实记录,不得补记、涂改或者损坏。
( 3 )工程勘探之前,勘察人应当严格按照勘察方案的孔位坐标,进行测量放线并在实地位 置定位,埋设带有编号且不易移动的标志桩进行定位控制。
第二、 勘探
( 1 )勘察人应当根据勘察目的和岩土特性,合理选择钻探、井探、槽探、洞探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勘探方法,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勘察任务创造条件。勘察人对于勘察方法的正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完全负责。
( 2 )勘察人布置勘探工作时,应当充分考虑勘探方法对于自然环境、周边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和其他物体的影响,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控制,不得造成损坏或中断运行,否则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 3 )勘察人应在标定的孔位处进行勘探,不得随意改动位置。勘探方法、勘探机具、勘探记录、取样编录与描述,孔位标记、孔位封闭等事项,应当严格执行规范标准,按实填写勘探 报表和勘探日志。
( 4 )勘探工作完成后,勘察人应当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封孔,并将封孔记录整理存档,勘探 场地应当地面平整、清洁卫生,并通知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及使用维护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通过之后如果发生沉陷,勘察人应当及时进行二次封孔和现场验收。
第三、取样
( 1 )勘察人应当针对不同的岩土地质,按照勘探取样规范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根据地层特 征、取样深度、设备条件和试验项目的不同,合理选用取样方法和取样工具进行取样,包括并不限于土样、水样、岩芯等。
( 2 )取样后的样品应当根据其类别、性质和特点等进行封装、贮存和运输。样品搬运之前,宜用数码相机进行现场拍照;运输途中应当采用柔软材料充填、尽量避免震动和阳光曝晒;装卸之时尽量轻拿轻放,以免样品损坏。
( 3 )取样后的样品应当填写和粘贴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名称、孔号、样品编号、取样深度、样品名称、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施工机组等。
第四、试验
( 1 )勘察人应当根据岩土条件、设计要求、勘察经验和测试方法特点,选用合适的原位测试方法和勘察设备进行原位测试。原位测试成果应与室内试验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检验其可靠性。
( 2 )勘察人的试验室应当通过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 CMA 计量认证,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试验人员和试验条件,否则应当委托第三方试验室进行室内试验。
( 3 )勘察人应在试验之前按照要求清点样品数目,认定取样质量及数量是否满足试验需要;勘察设备应当检定合格,性能参数满足试验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的相应规定进行试验操作;试验之后应在有效期内保留备样,以备复核试验成果之用,并按规范标准规定处理余土和废液,符合环境保护、健康卫生等要求。
( 4 )试验报告的格式应当符合 CMA 计量认证体系要求,加盖 CMA 章并由试验负责人签字确认;试验负责人应当通过计量认证考核,并由项目负责人授权许可。
2 、光伏电站(含送出工程)设计
全部太谷区华能(二期)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工作,并依据招标人“智慧基建管理细则”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对设计工作进行管理。
2.1 设计范围
投标人负责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本工程全过程的所有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华能集团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投标人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
2.2 工作内容及深度
( 1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工作
场内外道路;平面高程控制 ( 含方格网布置 )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布设、平断面测量、地质专业的测量、水文专业的测量;建立工程施工测量网 ( 控制点个数 10 点以内 ) ;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水文气象调查及现场和室内技术工作等,提交本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工程测量报告、工程施工测量网建设报告、岩土工程勘测报告及土壤电阻率报告等。勘测内容应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所需的深度要求。
( 2 )初步设计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工程地质详勘、重点区域(升压站) 1:500 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 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 ) 、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 ( 满足远程集控要求 )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初步设计内容深度应符合各行业及华能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编制组件选型报告、逆变器选型报告、桩基选型报告,并通过招标人和相关单位(例如电网公司和招标人上级公司审查)审查收口。
( 3 )施工图设计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 ( 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 QC 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 。
施工图设计范围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范围,主要内容应能满足项目正常施工、调试、运行的需要及确保项目的完整性。
( 4 )竣工图编制
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设计范围同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范围,竣工图深度等同于施工图设计深度,深度要求符合。
( 5 )设计归总
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光资源评估、设备选型、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升压站电气设计、防雷接地设计、监控系统等进行专题总结。
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参加工程的设计联络会,对相关设计进行协调。
上述阶段勘察设计范围包括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具体如下(不限于):
发电工程包括:光伏组件及支架、汇流箱及逆变器设备、单元变压器、集电线路、外送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基勘察及处理,光资源评估及组件选型等;
升压变电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系统及电力电缆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留远程控制接口及相关费用;
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产车辆、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中央控制室 ( 楼 ) 、配电装置室、辅助生产建筑、办公及生活文化建筑、室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等;
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 ( 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 ) 、桥涵、挡土墙、弃土场及道路的勘测、设计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场地平整、施工围堰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其他,包括:环保与水保工程、消防、节能评估、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控制、变电所场地平整及其他工程。
( 6 )编制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设计对标报告、优化设计大纲、基建节能减排专题报告,参与有关的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投标人负责向设备厂家收集用于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招标人协助;投标人不能由于收资的问题而影响设计进度。
( 7 )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并通过审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 8 )完成全厂 KKS 编码工作 ( 如果有 ) 。
( 9 )网络及信息化设计 ( 如果有 ) 。
( 10 )现场设计服务。
( 11 )参加现场的施工检验和验收。
( 12 )设计代表全过程驻场
3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导则》、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首页、签订时间页、合同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拟任设总: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合同影印件(合同首页、签订时间页、合同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设计负责人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