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全厂B岗人员外委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伊春市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全厂B岗人员外委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9-3-321 )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锦山街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全厂B岗人员外委服务招标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2.2服务期:1年,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外委人员主要包含项目管理人员4人,燃料运行84人(输煤运行、水冲洗及输煤系统巡视检查及积煤积粉清理等)、燃料检修22人(燃料系统主设备、附属系统设备及燃料标杆电厂所列设备的机务、电控检修维护工作)、物资管理4人(负责物资库房卸货、搬运、巡视,盘点与对账等)、化学及辅网等相关运行人员30人(化学运行、辅网运行、中水泵、化学生活水处理等,负责化学系统运行及巡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的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②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劳务外包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身份证、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等,须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3.2.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