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标识标牌宣传服务(一)采购招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标识标牌宣传服务(一)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因施工需要,现需采购标识标牌宣传服务。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标识标牌宣传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1 ) 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土建工程(含围堰及防渗工程、船闸主体、上下游引航道、场内道路、跨船闸桥、护岸工程、现有船闸结构拆除重建等,不含下游靠船墩和隔水墙)、船闸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安装调试;配电照明系统设备安装;上游引航道和连接段(包括一、二线船闸)航道等疏浚、炸礁工程;下游引航道停泊段、导航调顺段(包括一、二线船闸)航道等疏浚、炸礁工程;船闸和引航道土石方开挖工程(发包人招标范围内)等。
( 2 )招标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中交视觉系统标准等要求,完成标识标牌及宣传等服务,包含制作、成品保护、运输、定位、安装、工完场清等工作内容。
( 3 ) 服务期限: 暂定为 365 个日历天 。
( 4 )包件划分: 不分包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 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设备证件要求: 应提供所供设备所有证件及资料。
(4)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技术服务要求: 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 投标人须为( )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10)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不给予符合性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5日00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