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古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84-2024-01277
项目名称:古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6,486.4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古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706,486.46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资料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古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古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成交)后投入本项目任职;如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任职,承诺在本项目中标(成交)后即从其他项目撤离并投入本项目任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的打印件)以备审查。(广东省内建筑企业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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