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2025年物资仓库及化学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2025年物资仓库
及化学运行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9-2-401 )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2025年物资仓库及化学运行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本项目是为华能汕头电厂厂区物资站(物资所有库房、堆场、办公室场所)、运行部(含主厂房、化学运行车间、氢气站、化验室)提供日常办公、生产等综合服务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2025年物资仓库及化学运行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
2.5 服 务 期: 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 物资站(物资所有库房、堆场、办公室场所)、运行部(含主厂房、化学运行车间、废水处理车间、氢气站、化验室)的日常办公、生产等综合服务工作
本项目需配置人员:不得低于9人(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物业管理或劳务派遣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