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甲镇环卫一体化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委托, 对[350504]ZJXM[GK]2024001、马甲镇环卫一体化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马甲镇环卫一体化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4]ZJXM[GK]2024001
项目名称:马甲镇环卫一体化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200,000.00元
采购包1(马甲镇环卫一体化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9,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1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为24个月(以签订合同后的开始履行时间起算,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延期,保洁期间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留份额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5%及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2、如果投标人本身为中小企业,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投标人特定条件中“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关于中小企业采购的相关要求以本条款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无
节能产品: 无
环境标志产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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