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燃机项目全厂特殊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燃机项目全厂特殊消防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2-42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燃机项目全厂特殊消防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烟台)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泉路3号。
2.2 规 模: 本项目本期建设2×4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华能烟台燃机发电项目已于2024年5月开工,第一台机组预计2025年9月底投产,第二台机组预计2025年11月底投产。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燃机项目全厂特殊消防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泉路3号。
2.5 计划工期: 暂定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主要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工作结合现场主体建筑安装施工条件分步实施,工期满足工程里程碑节点要求,办公楼需要在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不影响主体施工及分步试运,且机组投产后3个月内需完成消防验收工作(或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按发包人要求调整)。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厂特殊消防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施工图设计、供货、运输卸车及保管、安装施工、调试、系统检测、投运、消缺、竣工、性能试验、消防图纸审查、协助发包人组织消防评审会,直至取得消防及住建部门竣工审查合格证等全过程工作(全厂报审、验收、咨询、评审、取证等通过审查全过程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燃机本体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二氧化碳气体消防系统的供货和设计由燃机供货厂家负责,本标段投标人负责此部分消防设施安装和调试。本次招标中消防验收范围为全厂消防系统(包含特殊消防和常规消防)。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政法规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消防系统(须含生产区域的气体灭火系统及自动水灭火系统)供货(含安装)的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机组容量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