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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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2024-09-01-1072-01 | 44-01遵义公司瓦厂坪矿一采区采准巷道施工 | 一采区生产巷道和准备巷道共8155米,其中沿矿脉掘进的生产巷道(顺槽、切眼、硐室)7090米,准备巷道(专用回风巷、车场、联络巷及转载巷)1065米及相关巷道后续工程。标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施工以上掘进支护、出渣(含二次转运、地面翻矸、废石场矸石转运人工及设备)、轨道铺设、压风管、供水管、水沟、巷道硬化、掘进巷道探放水钻孔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级等所有工作(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 签订合同后90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批复为准。合同期内招标人每年提前6个月对投标人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直接解除合同;评价合格继续执行合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服务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设备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0)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
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施工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44-01遵义公司瓦厂坪矿一采区采准巷道施工 | (1)资质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矿山采掘工程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非煤矿产开采采掘施工。(2)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因严重亏损处于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缴纳项目保证金以及承担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其它资金;无拖欠职工工资等不良记录。(3)项目业绩:近5年(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2个及以上(单个施工业绩须在1000米以上)大中型井工矿山全岩掘进施工(含开拓)工程承包合同业绩,其中综掘业绩不少于1个。(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4)项目经理:具备矿山中级及以上职称、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近5年已完成2个及以上大中型井工矿山掘进施工(含开拓)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履历(需提供证明文件),且单个施工业绩须在1000米以上。(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本企业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在本企业不少于2年(提供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6)根据国家两办关于爆破管理意见的要求,现场需要爆破的,投标人应具备爆破相关资质,不得将爆破作业外包。且应符合贵州省有关爆破管理的相关规定。(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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