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同地益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项目公告
山西
-大同市
大同煤矿集团同地益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安全现状综合评价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大同煤矿集团同地益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40-CG-240813867 SXZB-2408195211JNF1952/01 ) , 已由 大同煤矿集团同地益晟煤业有限公司 党总支[2024]03号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大同煤矿集团同地益晟煤业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因我矿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于2025年2月到期,因我矿井下通风系统更改,根据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晋煤监办【2016】275号文)有关规定,需委托有资质单位重新对我矿安全现状进行评价
2.2 采购范围: 根据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晋煤监办【2016】275号文)有关规定,对我矿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价,编制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并完成备案。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8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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