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延寿专项资金(机组延寿节能评估)项目公告
山西
-阳泉市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延寿专项资金(机组延寿节能评估) 谈判 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目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延寿专项资金(机组延寿节能评估)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03-CG-240914512 、 SXZB-2409229911JNF2299 /01 ) , 已由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晋控投资字〔 2024 〕 286 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采购人为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 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阳光发电”)位于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南坳村,是国家“八五”重点建设工程。工程于1993年12月开工建设,总投资约55亿元,1996年12月到1999年11月四台机组逐年投产发电,设计寿命30年,目前已服役25~28年,将于2026年12月起逐步服役期满,为保证阳泉市供热热源有序衔接,阳光发电需开展机组延寿工作 。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 为 1 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编制 4台机组延寿节能评估(包括机组水耗评估),并按要求组织行业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2.4服务地点: 采购人 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业绩要求:
供应商 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项 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3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延寿节能评估报告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如果合同里没有机组容量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其他机组容量相关证明文件) ;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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