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京银公司所属7个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储能租赁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30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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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
业主: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详见各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费(元) |
---|---|---|---|---|---|
11.0 | DNYZC-2024-09-01-996-11 | D14-11宁夏京银公司所属7个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储能租赁项目 | 根据宁夏地区发改委和国网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宁夏京银公司所属7个集中式新能源场站租赁储能项目,具体租赁容量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量或最新政策确定。 | 计划服务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计划结束日期:合同签订一年后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专项资格要求 |
---|---|---|---|
11.0 | D14-11宁夏京银公司所属7个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储能租赁项目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1)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6个储能容量租赁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个会计年度(202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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