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晋东南地区水泥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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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GLQWZKJXY-2024-004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区域为晋东南地区,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采购单位为招标人所属区
域各分子公司或项目部,依据框架协议签订买卖合同。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的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签订框架协议日起一年内,招标人在晋东南地区所有分子公司及项目部所需水泥采购均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包件数量
、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或销售商,生产厂注册
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销售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年限≥1年。
4.2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三年有至少1个及以上铁路项目(含铁路搅拌站)供应业绩或至少2个
及以上国家或地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需附用户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封面页、合同总金额等合同关键页。
4.3履约信用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
分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
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4.4质量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
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检测报告必须含有碱含量检测指标)。
4.5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采用新型干法旋窑(预分解窑)生产,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日产熟料2000吨及以上,年产水泥100万吨及以上
的生产能力。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投标,不接受粉磨站投标。生产企业应具有合
格的专业生产加工设备,能够提供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资料。
4.5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物资仓储场所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区运输能力,必须说明运输车辆组织方式,详细描
述运输路线、运力筹措等内容。
4.6财务能力要求:提供近两年内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一份,如投标人工商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只需提供工商
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代理商需要明确代
理厂家品牌,同时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③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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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42031727688040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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