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2024年度办公耗材、办公用品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度办公耗材、办公用品购置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TH-202409090
项目名称:2024年度办公耗材、办公用品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1年内达到项目合同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交货时限:按需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6小时内供货到位,所供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在12小时内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退换费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办公耗材、办公用品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投标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4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4月至今已缴存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谈判前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谈判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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