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建山东泰安350MW压缩空气储能创新示范项目井口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为中山东泰安350MW压缩空气储能创新示范项目井口装置采购(招标项目编号:DZSW-HW-04-DZSWCGZB-2024-008),已由项目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人目前已经中标中山东泰安350MW压缩空气储能创新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泰安项目”)盐穴施工总承包,本次采购内容为泰安项目项下井口装置采购,鉴于招标人尚未签订泰安项目盐穴施工总承包合同,本次采购确定为预采购,招标人和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所签合同的生效条件为:招标人就泰安项目与该项目业主签订盐穴施工总承包合同。因此本采购项目为附条件的采购,存在终止风险,招标人对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请供应商知悉。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套350MW×4h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系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山东泰安350MW压缩空气储能创新示范项目盐穴井口装置,包括注采气井口装置。
采购内容:
设备
名称 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井口装置 详见技术规范 详见技术规范 详见技术规范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车板交货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应为注采井口的制造商,且为中石油电子采购系统套管头(48080101)和采气井口(22050502)物资品名码准入的供应商,且供应商状态和产品状态为正常。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须提供API 6A 的证书。
(4)投标人所投货物须具有在国内外储气库或天然气井注采井口5套以上的供货及使用业绩,同时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至少有1个储气库或天然气井注采井口的供货业绩(产品业绩,仅限于制造商所签合同)。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连续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信息查询渠道: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
(8)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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