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建投沙坡头区牧光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预招标公告
中投沙坡头区牧光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工程监理
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BFGS-FW-XBFGS-XBFGSZB-2024-0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
- 招标条件
中投沙坡头区牧光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证,项目业主为宁夏中卫市中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投资控股方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预招标。
本项目招标为预招标,因工程建设外部原因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本工程无法建设,本次中标单位结果及所签订的协议将作废,双方不构成违约。本项目定标后签署合同的生效条件为项目取得招标人内部投资决策审批,如因项目未取得投资决策审批而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合同未能生效的,招标人、投标人各自承担相关费用;如项目取得招标人内部投资决策批复,则本次中标单位结果及所签订的协议正常生效。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
(2)建设规模:
中投沙坡头区牧光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交流侧装机容量4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08MWp,规划建设一座 330kV升压站,主变规模 1×360MVA+1×240MVA,新建一回330kV线路送入750kV沙坡头变电站,线路长度约15km,项目配储能规模220MW/880MWh,为本工程自建。
(3)监理服务期限:招标人书面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之日起至工程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计划建设周期:11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以公司批复时间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地基处理、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检查验收、试验、调试阶段、试运阶段、质量过程控制与验收、达标投产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组织移交及交付生产阶段、施工图纸与竣工图纸审查及质保验收、工程竣工结算书审批等工程监理服务,参加项目工程后评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道路施工、土石方工程、基础施工、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外送线路工程、牧业工程、设备调试、试运等主要内容的工程监理工作。参加或配合设备材料采购审查、现场的协调管理、文件资料审查、档案管理及移交等。
2.2.1 设计监理
施工图阶段
(1)监督设计合同的执行,对违约事件提出意见。(2)代表委托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3)复查和审核工程勘察文件,并监督设计单位是否准确使用勘察资料。(4)复查和审核环保设计及措施,提出监理意见。(5)及时向工程施工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6)进行施工图确认;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施工图进行交付前的审查,签署监理审查意见单,经设计单位修改回复后方可提交施工单位组织施工。(7)审核设计图纸,禁止过度优化设计情况,保证工程质量及合理的设计可靠度。(8)核查各施工图卷册是否执行了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否说明危大工程安全事项。(9)代表委托人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并参加设计联络会。(10)定期向委托方书面报告施工图监理情况,包括施工图监理周报、月报,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专题报告。其内容、范围及深度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部门对施工图监理报告的要求及规定。本周周报应在下周一提交委托人,监理月报工作应在下一个月的5日前提交委托人。这种报告制度要连续执行,直至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施工图监理工作。(11)参加各种协调会,协助委托方及时处理工程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竣工图阶段
(1)代表委托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由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文件。(2)参与竣工图会审,核查是否符合设计变更单的内容。督促设计单位按国家规定进行竣工图设计包括其设计范围内的竣工图编制和全厂范围的竣工图配合、汇总工作。督促设计方办理工程竣工图移交手续。
保管各阶段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委托人。
其它属于监理服务范围工作或委托人委托专项工作。
2.2.2 施工监理
本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施工:施工准备(五通一平)、基础及交通工程的施工;集电线路基础及杆塔施工;箱变基础;牧业厂区;为上述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等的监理工作。(2)设备安装:组件、支架、箱变、储能设备、电缆辐射及接线、集电线路架线、防雷接地;为上述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等的监理工作。(3)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负责储能调试、箱变调试、电缆遥测、系统整体调试监理工作。参加历次质量监督、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整体启动验收、并网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决算等工作。(4)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工程结算、决算、审计、档案资料等管理工作,按照投资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开展监理并督促总包单位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配合委托人完成档案验收工作。(5)负责现场设备到货检验、协调管理等。(6) 监理工作应按照“四控制(质量、安全、造价、进度)、两管理(档案信息、合同)、一协调(协调招标人与设备厂、承包人关系)的原则进行。”(7) 具体的监理范围详见附录A。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监理资质及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内具有独立承担同类项目施工、安装、调试等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和用户签署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其他工程技术、经济类注册人员,并具有投产类似项目总监业绩。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中)。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建设部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完成本监理工作必备的自有仪器设备。
3.7其他要求: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必须的自有车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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