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13楼1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N-HK-C2024007
项目名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本文件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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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书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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