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布尔津县65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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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华布尔津县 65 万千瓦风电项目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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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新疆新华布尔津县 65 万千瓦风电项目己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以新发改能源[2023]58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
例为 100%,招标人为新华(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
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XHSL-GC-GKZB-24-0324-001/BRR23-ZB1-ZB-135-011 。
2.2 项目概况
新疆新华布尔津县 65 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布尔津县城西南约 20km 处的戈壁
滩上,本工程计划安装 87 台单机容量 7.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总额定装机容量
为 650MW。
本标段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位于布尔津县城西南约 20km 处的戈壁滩
上,线路沿线地形为 90%平地,10%的丘陵,海拔高程在 450m~800m 之间,新建
新华布尔津 220kV 升压汇集站以 1 回 220kV 送出线路接入国网 220kV 龙湾变,线
路共分为 4 部分:
(1)新华布尔津 220kV 升压汇集站至龙湾 220kV 变段线路:起于新华布尔津
220kV 升压汇集站北侧门型构架,止于龙湾 220kV 自东向西第二间隔门型构架,
新建线路长约 20km,其中单回路长 16km,双回线路长 4km(建双回塔本期挂单
回线)。导线采用 JL3/G1A-2×630/45 导线,单回路地线采用 2 根 24 芯 OPGW(跨
越高速段采用 2 根 48 芯 OPGW),双回路地线采用 2 根 72 芯 OPGW。新建杆塔 71
基,其中单回路杆塔 53 基,双回路杆塔 12 基,改造单回杆塔 6 基。单回路杆塔
采用直柱板式基础,双回路采用灌注桩基础。钻越 220kV 线路 5 次,跨越 110kV
线路 6 次,跨越 35kV 线路 5 次,跨越 10kV 线路 5 次,跨越通讯线路 5 次,跨越
省道 1 次,跨越高速公路 1 次,跨越河道 1 次。
(2)拆除原 220kV 龙齐线 2.4km,共计 8 基杆塔。其中 1#~5#杆塔为同塔双
回,线路长 1.5km;5#~8#杆塔为单回,线路长 0.9km。
(3)升高 220kV 纳龙一线 7#、8#杆塔、220kV 纳龙二线线 7#、8#杆塔、220kV
纳龙三线 8#、9#杆塔,共计 6 基杆塔,并将此三回线路升高段线路导地线重新架
设。改造段总长为 1.183km,其中纳龙一线段长 379m,纳龙二线架设 411m,纳
龙三线架设 393m。导线均采用 JL/G1A-2×400/35 导线;架设双地线,1 根采用
JLB35-150,1 根 24 芯 OPGW。
(4)更换原龙湾变接入间隔相关设备等(含系统通信)。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疆新华布尔津县 65 万千瓦风电项目 220kV 送出线路配套
工程的物资采购—施工建设—试运行(含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材料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含对侧 220kV 龙湾变间隔改造、涉
及的架空线路改造等)采购、运输、保险、储存、二次搬运及保管等。
(2)建筑安装施工:工程施工准备、场地清理、临时设施修建与拆除;送
出线路的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接地工程、架线工程、附件工程、辅助工程等的
施工;涉及的架空线路改造、不停电措施等的施工;对侧 220kV 龙湾变间隔扩建
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试验、调试、检查、验收以及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环境
保护、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送出工程试运行、启动试运行、试生产、消缺;
性能保证;工程保险;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及运检
维护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
员培训、工程档案资料移交、验收等。
(3)项目手续办理:①线路走廊内的林木砍伐及草原占用及手续办理;②开
工手续办理、项目各节点验收和政府及电网手续办理(包括受本工程影响的电力
线路的拆迁改建,开断、停送电、交叉跨越等审批手续办理,协调施工过程中的
地方民事关系,跨越(河道、道路、电力线路等)方案编制、报送相关单位的资
料编制报送及审批;③完成本工程全部专项工程验收(含环保验收、水土保持验
收、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档案验收、消防验收、征地验收、质监验收等),并
配合发包人办理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完成项目并网手续及其他相关工作。(4)分界点。新华布尔津 220kV 升压汇集站侧为 220kV 出线门型构架(含
进站光缆敷设),龙湾变侧 220kV 进线构架及相关间隔内间隔改造(含光缆敷设
和系统通信),投标人负责龙湾变侧间隔改造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
装工程施工。
(5)220KV 送出线路工程必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的技术标准并配合招标人
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6)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和其他部分的施工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以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工期自开工日至具备并网条件为 75 天,实际开始施工时间
按照发包人或监理人在开工令载明的时间为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类别包含承装二级及以
上、承试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至 2023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
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至今,应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的
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含)以上的 220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送电线路工程施
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并网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
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扫描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
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注:由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限制其投标权限)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③具有 220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送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注: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证明或验收资料或并网资料等可证明其为项目经理
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④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220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送电线路工程
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注: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证明或验
收资料或并网资料等可证明其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②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 4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 类)。
③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
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的情形。(注:将
在招标全过程自动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剔除;平台未自动排查剔除
的,按照评标时平台记录的信息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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