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弹性体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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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弹性体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租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01-244009049192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弹性体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租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编号为 0701-244009049192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弹性体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弹性体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租赁采购项目。
2.2 服务内容:弹性体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租赁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服务要求 ” 。
2.3 服务期: 2 年(包含 2 年全包运维服务)。
( 1 )租赁设备验收及试运行服务:设备安装调试后持续正常运行、确保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满足最新颁布的《河北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塑料制品行业 A 级企业要求。且经第三方 “ 环境监测公司 ” 检测满足废气排放执行标准。第三方 “ 环境监测公司 ” 出具满足废气排放执行标准的检测报告之日期起为租赁起始日期。
( 2 )全包运维服务 2 年:在租赁设备正常运行、并成功完成上述试运行服务后开始 2 年全包运维服务。若根据采购人需要,实际服务未满足 1 年全包运行维护服务期,按实际全包运行维护天数结算费用(每年实际费用 =1 年全包运行维护价 /365 * 实际全包运行维护天数)。全包运维服务结束,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书面确认当日为租赁期及全包运维服务期结束。
2.4 投标报价要求:
- ( 1 )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
- ( 2 )投标报价范围: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安装调试费、试运行服务费、全包运维费、耗材费、易损件费、零配件费、人工费、运输费用、设备拆除费用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报价人承担。设备首次运行所用活性炭耗材由投标人提供,设备运行期间所用活性炭由招标人提供。
- ( 3 )投标报价有效期:自报价表递交截止日期起 120 天。
2.5 服务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东路 266 号。
2.6 供货周期: 40 日历天(设备调试完成时间)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环保设备的制造商或贸易商,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贸易商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供应商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 6 个月内( 2024 年 3 月以后)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单独密封)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若提供资信证明,评标完成后,资信证明原件返还。
( 3 )能力要求:
a. 投标人可自行设备安装,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设备安装。投标人需提供安装单位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b. 投标人近两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须有一项同类或高于所投项目设备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 )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b.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处理通报的处罚期内(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平台( ) → 信用评价 → 信用评价结果)。
( 5 )其它要求
a.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b. 近三年内( 2021 年 1 月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c. 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d.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e.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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