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S22-1250035/10.5±3×2.5%Dyn118%自冷无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S22-12500 35/10.5 ±3×2.5% Dyn11 8% 自冷 无载(招标编号:NWZ241021-2915-03231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S22-12500 35/10.5 ±3×2.5% Dyn11 8% 自冷 无载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S22-12500 35/10.5 ±3×2.5% Dyn11 8% 自冷 无载 | 3.000 | 台 |
2 |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S22-20000 35/6.3 ±3×2.5% Dyn11 8% 自冷 无载 | 2.000 | 台 |
3 |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S20-25000 35/6.3 ±3×2.5% Dyn11 10% 自冷 无载 | 2.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参加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2)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 (3)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截至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如2024年4月1日招标公告首次发布,则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内35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至少50台销售业绩(其中一级能效,容量12.5MVA-31.5MVA至少10台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等信息。 (5)投标人须提供满足GB 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1级的35kV,容量不低于31.5MVA的电力变压器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且满足下列要求:(1)变压器损耗值应满足GB 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1级能效限定值要求;(2)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内容有型式试验和例行试验,型式试验主要包括温升试验、绝缘型式试验,例行试验内容主要包括绕组电阻测量、电压比测量、连接组标号检查、空载电流和空载电流测量、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3)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内容、组成部分须齐全、完整。报告须由下列国家级变压器检测机构(其中一家即可)出具: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18号)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北段18号或高新区唐兴路7号)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5号)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43号)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 (6)投标人必须提供CNAS/CMA认可的CQC出具的标的物同系列产品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0)标准的1级能效认证测试报告,并提供承诺函,承诺按招标方随机指定要求提供标的物的能效测试报告(随机抽查1~2台)。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策略》、《数字化交付总体实施方案》、《数字化交付智能P&ID应用规定》、《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等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 (8)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3月31日00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