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广东汕尾红海湾三500MW海上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一标段)
广东
-汕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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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广东汕尾红海湾三500MW海上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一标段)(招标项目编
号:CGN-202409290002)已通过审批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
新能源投资(汕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中广核汕尾红海湾三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南侧海域,水深约30~
43m,风场北边缘离岸距离约30km。总规划容量为500MW。本标段为第一标段,装机容量为200MW。
招标内容与范围:风机
标段划分和授标原则。
中广核汕尾红海湾三海上风电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如下:
中广核广东汕尾红海湾三500MW海上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一标段)
中广核广东汕尾红海湾三500MW海上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二标段)
授标原则:投标人必须两个标段同时投标,每个标段授予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广核广东汕尾红海湾三500MW海上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一标段):
项目容量:200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上浮不应超过1台单机容量的50%。(混排机组以较大容量机
组为准)
项目机位数量:请厂家根据项目容量、场址范围、投标机型确定风机台数;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
过机位数量,单机容量14000kW及以上。
投标应对上述项目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
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预计在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不少于10台风机交货,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本标段全部风机交货。
投标人应对该供货期内的供货能力做出承诺,并提供分月供货初步进度计划安排。最终交货期以招标
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提前2个月通知)。
具体交货要求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
能力。
3、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贰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
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ECP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供应商服
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
(4)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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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广东汕尾红海湾三500MW海上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一标段)-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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