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局集团公司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衡柳线110kV电动隔离开关机构箱设备、调车安全防护系统采购(宁物招〔2024〕469号)招标公告
广西
-南宁市
招标公告
南宁局集团公司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衡柳线110kV电动隔离开关机构箱设备、调车安全防护系统采购(招标编号:宁物招〔2024〕469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nwz2024469)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局集团公司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衡柳线110kV电动隔离开关机构箱设备、调车安全防护系统采购(招标编号:宁物招〔2024〕469号)招标人为南宁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专项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10kV电动隔离开关机构箱设备、调车安全防护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1包:110kV电动隔离开关机构箱(含配套低压电缆)27台 第2包:调车安全防护系统23套 物资明细表详见附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及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1.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3.1.4.各包件专业资质: 第1包110kV电动隔离开关机构箱(含配套低压电缆): (1)投标人应提供110kV及以上电动隔离开关2019年以来在时速20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的供货业绩,并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110kV电动隔离开关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投标。 第2包调车安全防护系统: (1)所投产品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技术评审或鉴定。 (2)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3.2.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
招标公告
南宁局集团公司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衡柳线110kV电动隔离开关机构箱设备、调车安全防护系统采购(宁物招〔2024〕469号)招标公告当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