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蓝田县2019年度第三批次和2021年度第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项目标准地区域地震安全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蓝田县2019年度第三批次和2021年度第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项目“标准地”区域地震安全评价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BZBF-17
项目名称:蓝田县2019年度第三批次和2021年度第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项目“标准地”区域地震安全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2019年度第三批次和2021年度第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项目“标准地”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2019年度第三批次和2021年度第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项目“标准地”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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