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一公司大冶金山店项目石渣招标公告
**** 大冶市金山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EPC)项目经理部
物资 采购 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 FA000001173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冶市金山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 EPC)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自 银行信用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渣 (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大冶市金山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 EPC)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冶市金山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总面积为 5954.4403公顷,包括金山店镇全域的22个行政村。项目主要包括农用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四大类工程,共涉及48项子工程。其中耕地面积为2688.9292公顷,计划新增耕地148.2211公顷,其中占补平衡指标新增耕地72.2628公顷,矿山复垦新增耕地74.7190公顷,宅基地复垦新增耕地1.2393公顷。项目工期为1095天,建安费用预算为17.68亿元。
该项目的工程内容包括新增耕地占补平衡、农业基础设施提升、高标准农田、拆旧复垦和建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擦亮小城镇项目、旧城改造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水体生态治理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配套项目等。
2.2 招标内容: 石渣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的产品质量须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近 3年内具有所生产产品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不接 受 联合体投标。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6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