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国家农安县、省级放心县动态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国家农安县、省级放心县动态监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TZB-2024090333
项目名称: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国家农安县、省级放心县动态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 591600
最高限价(元): 591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质量安全水平第三方测评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91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2024年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质量安全水平第三方测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依据:浙财采确[2024]51807号; 最高限价:591600元; 类型:服务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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