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雄忻高铁项目砂石料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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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雄保段站前及生产设施房屋工程砂石料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TLGCW2024-8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雄保段站前及生产设施房屋工程(项目名称)采购人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雄保段
一标项目经理部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砂石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雄忻高铁XXXBDSG-1标段起点里程为雄安站DIIK105+050,终点里程为雄保DK115+121.25。其中:左线DIIK105+050~DIIK107+296.87段,线路长
度为2.247km,右线右DIIK105+050~右DIIK107+181.87段,线路长度为2.132km,以上段落已由京雄城际铁路代建桥梁、无砟轨道的轨道板及底座、
接触网支柱基础及多股道并行段硬横梁架设。本标段承建范围10.07km,主要施工内容包含:新盖房左、右线特大桥4.304km、大清河双线特大桥5.7
2km、梁场1座、雄安动车所补强工程6998㎡。
一标段总投资9.83亿元,设计时速350km/小时高速铁路,项目开工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总工期为1611天。
2.2采购范围:
具体要求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雄保段站前及
生产设施房屋工程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供应商须为小规模纳税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包括税务局代开),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内任意连续两年清晰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表,包括且不限于: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1条及以上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
件等证明资料)。
3.17 代理商投标需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招标: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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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62491727837387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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