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南分公司深度调峰能力认定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济源市
华能河南分公司深度调峰能力认定试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0-2-005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济源市、洛阳市、三门峡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 河南分公司深度调峰能力认定试验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河南分公司深度调峰能力认定试验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分别为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灵活性改造项目深度调峰能力认定试验项目(子项目1)、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灵活性改造项目深度调峰能力认定试验项目(子项目2)、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深度调峰能力认定试验项目(子项目3)。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中标人与三个子项目单位分别签署合同。
2.1.1子项目1-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沁北电厂”)地处河南省济源市五龙口镇境内,位于郑州市西北140公里,洛阳市东北80公里,焦作市西50公里,北倚太行山,与山西省互倚相望。全厂一期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三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400MW,现已全部投产。按照《关于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24〕229号)要求,开展灵活性改造项目深度调峰容量认定试验:最小发电出力性能试验,包括最小发电出力核定试验、供电煤耗试验、不投油锅炉稳燃试验和烟囱排放测试;最小发电出力涉网试验,包括PSS功能整定试验、发电机进相试验、AVC试验、机组一次调频试验、调速系统建模试验和AGC试验。
2.1.2子项目2-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全厂两台国产超临界2*350MW燃煤发电机组于2015年投产。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超临界、单炉膛、对冲燃烧、一次再热、直流炉,型号为HG1163/25.4-PM1,三大风机和汽动给水泵均为单系列配置;汽轮机是由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350MW 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两排汽、单轴、双抽凝汽式汽轮机,型号为CC350/273-242.2/1.1/0.4/566/566;发电机为东方电机有限公司生产的QFSN-350-2-20水-氢-氢冷汽轮发电机;DCS系统为北京ABB贝利工程有限公司的Symphony Plus系统。
为规范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认定工作,切实提升煤电机组调峰能力,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消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2年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办新能源〔2022〕55号)等文件要求,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电力〔2024〕229号)文件,要求完成灵活性改造的的煤电机组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工作。
2.1.3子项目3-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产超临界 2*350MW热电联产燃煤机组,2016年底投产。
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型号为 HG-1164/25.4-YM1,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对冲燃烧方式、固态排渣、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风、露天布置、全钢构架、全悬吊 型结构;汽轮机是由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350MW 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两排汽、单轴、双抽凝汽式汽轮机,型号 CC350/291-24.2/1.3/0.4/556/556;发电机为东方电机有限公司生产的QFSN-350-2-20 水-氢-氢冷却汽轮发电机,采用静态励;DCS控制系统采用爱默生旗下的Ovation系统,现场总线选用 PROFIBUS-DP 和FF现场总线。
为规范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认定工作,切实提升煤电机组调峰能力,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消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2年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办新能源〔2022〕55号)等文件要求,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电力〔2024〕229号)文件,要求完成灵活性改造的的煤电机组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工作。
2.2招标范围:
2.2.1子项目1-开展灵活性改造项目深度调峰能力认定试验:最小发电出力性能试验,包括最小发电出力核定试验、供电煤耗试验、不投油锅炉稳燃试验和烟囱排放测试;最小发电出力涉网试验,包括PSS功能整定试验、发电机进相试验、AVC试验、机组一次调频试验、调速系统建模试验和AGC试验。 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
2.2.2子项目2-开展1、2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深度调峰能力认定试验:最小发电出力性能试验,包括最小发电出力核定试验、供电煤耗试验、不投油锅炉稳燃试验和烟囱排放测试;最小发电出力涉网试验,包括PSS功能整定试验、发电机进相试验、AVC试验、机组一次调频试验、调速系统建模试验和AGC试验。
2.2.3子项目3-开展灵活性改造项目深度调峰能力认定试验:最小发电出力性能试验,包括最小发电出力核定试验、供电煤耗试验、不投油锅炉稳燃试验和烟囱排放测试;最小发电出力涉网试验,包括PSS功能整定试验、发电机进相试验、AVC试验、机组一次调频试验、调速系统建模试验和AGC试验。
2.3工期要求:
2.3.1子项目1-计划服务期360个日历日内完成(任一机组具备开工条件后90天内完成该机组全部试验)。
2.3.2子项目2-计划服务期360个日历日内完成(任一机组具备开工条件后90天内完成该机组全部试验)。
2.3.3子项目3-计划服务期360个日历日内完成(任一机组具备开工条件后90天内完成该机组全部试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涉网试验业绩(业绩中包涉网试验内容即可)。(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6日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