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防冰拦污优化工程项目抗腐蚀增强剂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
-葫芦岛市
徐大堡核电厂 3、4号机组防冰拦污优化工程项目
抗腐蚀增强剂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大堡核电厂 3、4号机组防冰拦污优化工程项目 ,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 现 对 该 项目用 抗腐蚀增强剂 采 购 进行 公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位置辽宁徐大堡核电厂厂址位于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厂址东北距兴城市 32km、距离葫芦岛市约46km,西临绥中县城约18km、距东辛庄约8km、距刘台子乡约5km。厂址地址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0”,北纬40°20’5”~40°21’32”工程概述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防冰拦污优化工程主要包含新增打捞平台、预留抽吸浮排锚碇结构、堤顶锚墩和岸坡改造、渠内锚块和锚梁、钢桁架人行桥、拦污网制作及敷设、电气工程建设、打捞平台上部固定旋转吊采购及安装和其他配合设备采购安装等。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为:抗腐蚀增强剂(分批次供应)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抗腐蚀增强剂 | CPA | 吨 | 1100 | |
合计 | 1100 |
付款条件及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定期办理结算,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乙方债权金额达到合同总额的 10%,且甲方收到发票30天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30天内支付当期应付款的70%,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90天内支付当期应付款的97%,剩余3%做为质保金,质量无争议且供货结束后6个月内付清。
支付方式: 现汇 /银行转账、 银承 或供应链金融(包括 E信通、保理、云信、融E信,中交E信等) 。招标人以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支付货款时视为等额现金支付,招标人不承担贴息费用,招标人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自由选择付款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具有合法、有效的 三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资质 并提供扫描件 ,且 近 3年内 相关产品被大中型项目使用的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3.4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1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