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仪征化纤PLC等备件框架协议招标可编程序控制系统(PLC)配件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仪征化纤PLC等备件框架协议招标可编程序控制系统(PLC)配件(招标编号:NZZ240927-3815-030149) , 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可编程序控制系统(PLC)配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可编程序控制系统(PLC)配件 | 328.000 | 件 |
2 | 其他工业自动化系统配件 | 25.000 | 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允许出现选择性报价,如有缺项报价则否决。 (4)投标文件中必须带有商务/技术投标偏差表,不接受偏差。 (5)投标人须承诺供货时提供货物正规渠道证明文件,进口物资须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中标时提供相应制造商的承诺函,承诺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为原装全新正品、保证产品质量、明确保修期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国产物资须承诺提供制造厂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提供签字盖章版承诺书) (6)要求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书(按附件格式) (7)投标商报价需满足招标物资的规格、型号、功能参数等要求,规格型号、功能参数发生变化以及改型换代时,需在投标截止的3个工作日之前向业主发出澄清,经业主确认后可进行替代,并将替代型号在技术偏差表及报价表备注中列明。未经确认的否决。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1时25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