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全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标志杆件(变更增补)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全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标志杆件(变更增补) 物资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雄安新区全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标志杆件(变更增补)材料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概况
雄安新区全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 ,是对河北雄安新区内白洋淀大道等 31 条既有道路进行全面交通安全设施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置标志板 3026 个,设置设杆架及基础 2347 个,交通标线 4274 个,其他交通标线 77225 平方米,护栏 37445 米,并对部分节点进行改造等。项目所在区域包括雄县、容城、安新三个区域。
本次材料招标的招标人为 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为 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标志杆件(变更增补)材料(不含预埋件、标志板);采购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包。工作内容包括交货前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防腐处理、包装、装车运输、交货以及质保服务等。
计划交货时间: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实际交货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范围: 雄县、容城、安新三个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 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经营范围与招标采购的物资相符。
3.1.3主要材料必须具备有效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3.1.4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投标人在近60个月内(截止到本招标公告发布的上一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获得3个及以上公路材料供货业绩,且每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3.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发票开具要求:投标人应开具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0-14 12:00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